警惕省委书记与主席“联盟”集体共同腐败?

2016年越南共产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后,越共总书记阮富仲发党内外起反腐运动工作。此后舆论戏称阮富仲的反腐运动为“烧火炉”动作,舆论好奇阮富仲的反腐运动是否能一直进行下去。

 

2022年9月8日第20号通知的精神,越共政治局对陈俊英进行处分,允许其主动辞职,将重罪犯变成无罪。《通知》第二条规定:“鼓励受到警告、训诫处分且能力有限、声誉降低的官员主动辞职”。主动辞职的官员将免除刑事责任,仅受到行政或党纪处分。

 

从左到右:张氏梅、阮富仲、武文赏罚于国会交接仪式上。

 

但阮富仲并非是党内反腐的最初发起者。早在2011-206年时任越共国家主席张晋创(Trương Tấn Sang)即对总理阮晋勇(Nguyễn Tấn Dũng)说到:“当前党内寄生虫情况严重,时间一长会对党的统治及合法性发生严重危险。”

 

记者黎绍仁(Lê Thiếu Nhơn)撰文《腐败联盟:省委的书记与主席》认为:越南林同省委书记陈德郡(Trần Đức Quận)和省委主席陈文合(Trần Văn Hiệp)因大宁项目的违法行为而被起诉。北宁省原省委书记阮仁战(Nguyễn Nhân Chiến)和原省主席阮子琼(Nguyễn Tử Quỳnh)因AIC商案件的扩大调查而双双被起诉。

黎绍仁评价道:“地方省党组最高织负责人和行政最高负责人共同犯最。”说明越共地方基层党组织的腐败已到了令人震惊的地步。这不是腐败案的个例,这表明“腐败同事的处境令人震惊,省委书记和省委主席同时腐败已经不再是个例。从近期反腐案件的性质来看,越共党组织的腐败程度、规模以及内部形成的既得利益阶层互相勾结的网络极为严密,这也说明阮富仲的反腐败运动反而使腐份子互相抱团以对抗阮富仲的反腐意志,从而使阮富仲发起的腐败运动以失败收场。

 

在阮富仲八年的反腐运动中,越共党内出现了省委书记与省委主席互相勾结,上级纵容下级,下级以死维护上级等手段对抗反腐运动,所以阮富仲的反腐失去了科学性与合法性。世界上发达国家的反腐依据是建立在尊重法律、司法独立、新闻自由、民间组织参与反腐败监督等反腐机制的基础之上才可能科学推进。

 

阮富仲是越共中央反腐败机构的最高负责人,不可能不意识到这个反腐的根本性问题,但仍然顽固地认为,只有党内反腐才维持越南共产党的独裁统治,才能维护越南共产党员的政权。这是一个极其危险的思想,它会在不久的将来摧毁越共政权。

 

茶媚(Trà My – Thoibao.de